沧县局被市政府确定为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”

  

日前,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,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市政府确定为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”。这既是对沧县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,也表明沧县局通过多年来不懈努力,依法行政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。

我局将以此为契机,发挥典型示范作用,重点抓好依法行政工作:一是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,加强法律知识学习,以提高实际工作能力;二是继续做好严格执法与科学执法相结合,进一步规范药械案件的查处;三是加大规范案卷制作的力度和深度,保证案卷的合法性;四是完善对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统计,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,做到有权必有责、用权受监督、违法必追究,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。

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二○○八年五月十三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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